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中级人民法院1月14日发布公告:本院根据北京紫荆聚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对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8月24日,上述法院受理了长江汽车的破产清算案。
资料显示,长江汽车前身是1996年挂牌的杭州长江客车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濒临破产。
在2013年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龙”)注资重组杭州长江客车有限公司,并直接持股49%成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随后改名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
2016年4月,长江汽车发布电动车品牌“长江EV”,同时杭州工厂正式投产,计划一期年产能为10万辆,二期年产能为30万辆。
长江汽车2018年下半年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销量始终较低。2019年7月开始,长江汽车不断曝出欠薪停产的消息。
截至2020年7月28日,余杭区人民法院有约105件以长江汽车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履行,申请执行标的约2.66亿元;以长江汽车为被告的未结诉讼案件34件,立案标的约9.45亿元。对外负债本金近30亿元、利息1亿余元,拖欠2019年12月以来的职工工资约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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