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等。
《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购地区号牌指标数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家用汽车给予支持,研究不限购的具体措施。各地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
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各地可出台或延续新车购买补贴政策,对新车产地及品牌等补贴条件应公平公正。丰富汽车消费金融服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
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增加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有效供给;针对汽车库存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支持农村汽车消费。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汽车下乡”活动,争取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支持。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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