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1月8日信息,北京市某企业一区域经理,上岗使用3天便被辞退,该员工愤而提起诉讼,规定恢复劳动关系。最后人民法院一锤定音,实习期彼此并未拉近关系基本,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不可以适用。
据了解,2020年5月21日公司向李某出示掌握约申明,因其不胜任工作,并没有完成工作与其说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觉得企业归属于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书,其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并发放工资。
北京海淀区工作人事争议仲裁联合会裁定:1.公司和李某继续履行彼此于2020年5月18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2.企业付款李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31日薪水22988.51元。
企业不服气该仲裁裁决书,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企业付款李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内薪水9195.4元,不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
李某却不服气,不断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面又向北京高院起诉,但需求均商标被驳回,驳回上诉。
这事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尽管3天被公司辞退,但却拿到9100多元化薪水。有网友吐槽称:“三天比我一个月薪水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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