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贵阳南明区检察院依规将假冒“老干妈辣椒酱”企业工作员诈骗的杜某等三人向贵阳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在移送起诉环节,依规告之了被告杜某、郑某君、李某利具有的起诉支配权,依规审讯了被告,并征求了辩护律师建议。
贵阳南明区检察院民事起诉书控告:被告杜某、郑某君、李某利以非法侵占罪为目地,在签署、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假冒“老干妈辣椒酱”公司职员骗领腾讯企业财产,金额尤其极大,依规理应以合同诈骗罪追责三被告刑事处罚。
材料表明,该事情来源于腾讯官方以服务项目合同纠纷案为由提起诉讼老干妈辣椒酱并申请办理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后锁定了老干妈辣椒酱1600余万元财产。
接着老干妈辣椒酱公布申明表明从没与腾讯企业或受权别人与腾讯企业就“老干妈辣椒酱”知名品牌签定《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从没与腾讯企业开展过一切商业合作。
历经调研发觉,该事情的实情是3名非法工作人员假冒贵阳市南明老干妈辣椒酱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销售市场经销部主管与腾讯官方签署合作合同,为了更好地获得腾讯官方在营销推广主题活动中配套设施赠予的网游礼包码,以后根据互联网技术贩卖不法获得经济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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