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记得以前有店铺取名为“今日炸油条“被今日今日头条提起诉讼从而赔付的事例吗?这类蹭热点的事儿还真多,近日湖南省一家企业由于出售“今日今日头条鱼”而被近日今日头条提起诉讼,赔付了134万元。
据报道,7月19日,湖南庆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北京市字节跳动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损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被公布。
上诉人字节跳动称,被告庆丰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天猫商城、1684开设由直营店铺,在电子商务平台天猫商城、京东、一号店、苏宁、1688上存有约四十家市场销售被测侵权行为商品的第三方店铺,且在有关店面与宝贝描述中应用“今日今日头条”“今日今日头条鱼儿”等字眼。
除此之外,庆丰企业在其官网与京东自营店市场销售名字为“QQ微脖”“鸭里巴巴”的包裝食品类,与此同时庆丰企业还申请办理申请注册了第一9834955号、第20328872号“鸭里巴巴”商标logo。
字节跳动企业由此认为庆丰企业针对中国的著名互联网公司应属明知道且具备显著免费搭车的主观性故意。
字节跳动要求人民法院,诉请庆丰企业、庆丰志达企业马上终止侵害字节跳动企业专利权的个人行为,赔付字节跳动企业财产损失964655两元,及其有效开支353448元,累计1000万元,并清除危害。
对于此事,人民法院觉得,由于涉案人员商标logo具体应用的“今日今日头条”手机上APP的有关群众与被测侵权行为商品的有关群众均为一般一般群众,二者高宽比重叠,涉案人员商标logo经应用已在其有关群众中具备了较高名气,有关群众在见到“今日今日头条鱼”、“今日今日头条仔鱼”时,非常容易与涉案人员商标logo“今日今日头条”相联络。
最后,民事判决,庆丰企业马上终止在其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的鱼肉类食品商品上应用“今日今日头条”或与之类似的文本,马上终止产品简介宣传策划中应用“今日今日头条”或与之类似的文本,裁定起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型上诉人北京市字节跳动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付财产损失一百万元及有效花费34.88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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