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我国财政部官网公布有关确立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的公示。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公示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适用中小企业发展趋势,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以下:
自2021年4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总额十五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此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9〕13号)第一条废除,其要求对月销售总额十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换句话说,经营者增值税免税的门坎,从月入十万提升 到十五万。
《通知》还要求,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一部分,减征25%记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对年应缴税收入额超出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一部分,减征50%记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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