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信息,广东高院1日就lego诉乐拼系列产品侵权行为和知识产权侵权案作出最终判决,对“lego”明确提出的赔付认为给予全额的适用。
贵院评定“乐拼”生产厂商广东省美致智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美致智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子公司、汕头市智乐拼小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等组成侵犯商标权及知识产权侵权,且水平极端,诉请其马上终止侵权行为,赔付lego博士研究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高公司)财产损失及为劝阻侵权责任所付款的有效支出共三千万元。
广东高院二核查明,美致企业拷贝乐高积木不断四年之久,损害乐高公司八个商标注册和一个具备一定危害的商业服务名字。经参照有关领域毛利率有效估计,涉及侵权行为商品的总体盈利应远超1.六亿元。
由此,广东高院觉得,美致企业侵权行为延迟时间长、经营规模大、盈利多,且富有设计方案性和全局性,攀援和效仿乐高公司的故意显著,属比较严重侵权责任,需从重判赔,遂对乐高公司明确提出的赔付认为给予全额的适用,重判“乐拼”赔付“lego”有关财产损失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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