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互联网技术给了许多 人沟通交流的土壤层,但终究也不是法外之地,诽谤者也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今日有仔细网民发觉,在4月13日出版发行的《人民法院报》第六版中发表了一则《致歉声明》,目标是华为公司及小米雷军,署名为徐强,時间2021年4月1日。
核查,徐强(曾用新浪微博ID@午夜城醉),发布几篇贬低小米手机及法人代表雷军的微博,充溢“行贿”“搜集商业秘密”“卖国贼”等关键字,导致不良影响。2020年12月7日,民事判决徐强向小米手机道歉,并赔付上诉人8100零元。
下列为《致歉声明》全篇:
致华为公司及小米雷军老先生:
2019年10月,自己于自身的微博(登录名:午夜城醉)上对于华为公司和小米雷军老先生发布消息时应用了很多具有羞辱性且虚假的观点。正值70年十一国庆之时,上述情况观点比较严重损害了华为公司的信誉,对小米雷军老先生的社会发展信誉,也产生了十分极端的危害。
经北京市智慧法院案件审理,我的个人行为已组成诬蔑。我认同并想要执行裁定。我的无客观事实根据、不科学和不合理合法的建议表述,比较严重危害了华为公司和小米雷军老先生的合法权利,我十分愧疚和悔恨。
我已深入了解到,应合理合法有效地表达意见,不可以超越法律法规界限。针对我的诬蔑观点给华为公司和小米雷军老先生导致的损害,我向华为公司和小米雷军老先生值此最诚挚的致歉,确保决不再次发生。
徐强
二0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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