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它是碰瓷党,或是理所当然?今日,#一年内告9家用人公司被评定碰瓷党#话题讨论走上微博热搜榜,引起网民强烈反响。
据中国新闻媒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劳动仲裁十大经典案例。在其中,康某“岗位碰瓷党”诉某家具制造厂关于劳动仲裁案当选。
据统计,2018年9月3日,康某新员工入职某家具制造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被违反规定消除劳务关系为由,要求家具制造厂付款赔偿费等近14万余元。家具制造厂认为,康某新员工入职该加工厂仅有三天時间,实则“岗位碰瓷党”。
经精神病鉴定,康某拥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署名处“确定人:林某某某(系家具制造厂责任人)”的产生時间,在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效等內容。
自2013年至今,康某在江西吉安、莆田、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门市等地参加了近30件案子的起诉。
在其中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市地域劳动仲裁组织 及其人民法院提到的起诉达10件,涉及到9个用人公司。
广东中山市初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觉得:康某存有伪造关键直接证据并在起诉中开展虚假陈述的个人行为。并且,康某亦的确存有经常、短暂性地与不一样用人公司创建劳务关系,再以各种各样别的原因消除劳务关系后根据起诉牟取权益的情况。
针对康某所递交的直接证据及其由此认为的诉请均未予采取,对经家具制造厂确定的薪水金额给予确定。另外,广东中山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以防碍是民事诉讼为由,决策对康某开展处罚五万元。
对于此事,网民建议不一。有网民觉得,我感觉3家之上就可以评定了;也是有网民觉得,假如公司都规范管理,职工也难以碰瓷党的。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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